日期: 2021-08-11 浏览量:97 来源:阜新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李玉龙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按照《财政票据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上半年我局对市交警支队、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执收单位保存期满且已完成核销手续的财政票据存根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统一销毁。此次共销毁机打票据存根4,376,841份,手写票据存根51,032本。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票据管理,做好财政票据保管及票据销毁工作,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督促各单位做好上半年自查自清工作。我们要求各票据使用单位及时清点、认真清查需销毁票据,确保账证相符。各类财政票据号段清点后登记造册,核对准确后统一封存,并填制《票据销毁申请表》上报。二是确保票证安全彻底销毁。将作废票据存根统一运送到宏达印刷厂,从拆包、投放到碎纸,由监销人员全程监控,有效防止票据流失,确保票证销毁工作安全、彻底。三是规范销毁票据归档备案。票据销毁工作结束后,将清册装订成册,做好归档备案工作。
本次票据存根销毁,有效减轻了用票单位财政票据的保管压力,消除单位财政票据管理方面的安全隐患,推动了财政票据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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