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多措并举规范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日期: 2025-04-30 浏览量:64 来源:阜新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李玉龙 文字大小:

近年来,随着政府采购规模的扩大和各方参与者维权意识的增强,政府采购投诉案件呈现上升趋势市财政局采取多项措施,持续规范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工作,切实保障政府采购活动各方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采购秩序,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明确处理依据,细化业务流程。全面落实《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规范政府采购投诉的受理范围、业务流程、时限要求及法律责任等,为每一件投诉得到及时、专业的处理提供法规政策遵循。

指定专人负责,规范处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工作,建立从受理、调查至处理结案的全流程、详尽的答复处理台账,及时整理归档并加强档案管理,确保处理流程的透明性和可追溯性。同时,对社会公开受理电话,通过热线电话、电子邮箱、现场递交等多样化方式,与政府采购各方参与者建立起全天候、无缝隙的沟通桥梁,确保各方诉求在第一时间得到处理与反馈。

深入调查了解,提升处理质量受理投诉案件后,通过充分与相关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沟通,了解采购程序执行细节,并聘请法律顾问深度参与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工作,有效降低法律风险。对于情况比较复杂、专业性较强的投诉案件,邀请专家审查质证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形成书面论证意见,为处理决定提供更高质量的依据,从而进一步提升投诉处理工作的规范性和专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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