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创新社保基金政府支出责任管理机制推动社会保障政策扎实落地

日期: 2024-04-10 浏览量:45 来源:阜新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李玉龙 文字大小:

深入贯彻落实省社会保障政策扎实落地压实政府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责任,兜牢“三保”底线,确保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等4项社会保险政策有效落实,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市财政局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税务局制发了《阜新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等4项社会保险基金政府责任分担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主要对社保基金政府责任核定与分担、资金上解与筹措、考核与奖惩等方面做出了规范和细化。一是压实各级政府责任。规定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4项社会保险待遇政策落实的主体责任,强调各县(区)政府要按时将地方财政补助上解到位,切实履行各级政府支出责任。二是明确责任分担办法。细化4项社会保险基金责任分担依据、比例以及缺口扩大部分责任分担办法,提速资金上解进程,强化基金来源保障,管好老百姓的“保命钱”。三是建立统一的考核奖惩机制。重点考核各县(区)规范政策、加强扩面征缴、规范支出管理、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投入等履职情况。同时,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通报预警机制的通知》等配套措施,为《办法》的有效执行保驾护航。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办法》要求督促各县(区)尽快将4项社会保险基金政府责任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到位,实现社会保险基金在政策范围内的闭环管理和平稳运行,确保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社会保障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