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1-20 浏览量:0 来源:阜新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李玉龙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财预[2025]144号
各县(区)财政局、税务局: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审核,阜新市红十字会符合规定条件,确认为我市2025年符合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市级),并予以公布。
各级财税部门要按照《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对已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及时办理相关免税事宜,并严格区分其免税收入和应税收入,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检查。在具体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财税部门反馈。
附件:阜新市2025年符合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市级)名单
阜新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税务局
2025年1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阜新市2025年符合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市级)名单
序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名 称 | 批准机构 | 注册地址 |
1 | 13210900464308097Q | 阜新市红十字会 | 阜新市委编办 | 阜新市人民大街1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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