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2-19 浏览量:159 来源:阜新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李玉龙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2023年1月1日,财政部全新制定的《财政总会计制度》开始正式施行。总会计核算首次实行平行记账法,核算业务变化大,决算填报要求高。针对此情况,市财政局努力夯实总会计日常核算基础,扎实做好年末财政收支对账,准确把握总决算编报口径和要求,对2023年度总决算审核要点及注意事项,提前进行重点布置和培训,确保财政总决算编报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2024年1月底,市财政局组织各县区顺利完成全市2023年度财政总决算初步会审工作。市财政局国库科积极协调对接预算、债务、社保、资产等相关科室,克服财政决算工作量大,涉及范围广,县区人员更替频繁等实际困难,通过精心组织、严把决算编报审核质量关,确保按要求将《阜新市2023年度财政总决算简表》准时上报省财政厅。
主办单位:阜新市财政局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51-2号 邮编:123000 Email:fxsczjbgs@126.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087号
辽ICP备2021000737 网站标识码:2109000041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 2825069 网站举报邮箱:fxsczj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