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市直有关医疗单位:
现将《阜新市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阜新市财政局 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阜新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
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财政厅、卫健委、医保局印发《关于做好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辽财综〔2019〕392号)和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统一全国财政电子票据式样和财政机打票据式样的通知》(辽财综〔2019〕225号)等文件规定,为顺利推进全市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现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改革目标
(一)逐步推开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改革
以互联网+、信息技术、移动智能为手段,以试点医疗单位为先行,逐步推开我市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现电子票据取代大部分纸质票据,有效降低医疗收费票据印制、领购、管理、仓储等成本。
(二)建立全市统一医疗收费电子票据信息数据库
依托建立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平台,形成全市统一的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信息数据库,为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提供及时、安全、准确的基础数据。
(三)努力实现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广泛应用
凭借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即可在医保等单位报销,并可以电子票据形式入账归档,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广泛便捷高效的服务。
(四)实现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全国统一查验
通过我市各医疗单位信息系统与财政电子票据系统的对接,实现医疗收费电子票据能够在全国一站式查询下载、真伪查验。
二、实施范围
市直和县区财政、卫生健康、医保部门以及使用医疗收费票据的医疗单位。
三、实施内容
(一)启用全国统一医疗收费票据式样
根据(辽财综〔2019〕225号)文件规定,我市正式启用全国统一的医疗收费票据式样,包括:医疗门诊收费票据(电子)式样、医疗住院收费票据(电子)式样、医疗门诊机打收费票据式样和医疗住院机打收费票据式样。同时,考虑到系统升级改造、票据管理等实际情况,原则上设置过渡期,在 2020 年底前原有票据式样与全国新版票据式样并行。自2021年1月1日起原版式样停用,统一使用全国新版式样。
(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实施
国家、省财政部门已开发可适用于医疗单位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建立了全省统一财政电子票据查验下载平台。为更加方便、快捷、安全的推进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我市将应用这一系统,通过对医疗单位的医疗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与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对接,实现医疗电子票据的赋码、开具、送达、查验、归档、入账等功能业务。
(三)建立医保电子票据服务平台
建立医保电子票据服务平台,实现与财政电子票据系统的对接,信息互联互通,做好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应用工作。
四、职责分工
财政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牵头协调做好本地区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改革工作。从试点医疗单位入手,逐步推开本地区医疗单位电子票据系统的实施工作,为财政电子票据系统在医保等部门、单位的应用与对接,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有力配合。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积极组织开展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报销入账工作,努力推动电子票据的接收及归档。
卫生健康部门要积极督促本地医疗单位做好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加快落实医疗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业务流程调整等工作,以及按规定使用全国统一式样的医疗收费票据。
医保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要求,建立医保电子票据服务平台,提供医疗收费电子票据信息下载、解析、存储、查验、入账等集合服务。要实现与财政部门系统对接,信息互联互通,及时将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入账报销等信息反馈财政部门,并利用医保网络通道实现与医疗单位信息传输,为社会公众报销提供便捷服务。做好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应用工作。
医疗单位要积极主动推进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改革,注重研究政策,调整业务流程,落实经费保障。要根据票据使用量、医疗信息系统环境等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其医疗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实现与财政电子票据系统、医保电子票据服务平台对接。做好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的推送、自助打印等服务,方便社会公众快捷获取票据信息。并做好启用全国统一的医疗收费票据工作。
五、时限节点
(一)各级财政部门总体把握改革进度,市本级、阜蒙县、彰武县选择2 家医疗机构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各区选择1家医疗机构开展改革试点工作,确保在2020年6月30前试点医疗单位开具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在2020年12月30日前全面铺开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
(二)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积极督促本地试点医疗单位确保2020年6月30前完成其医疗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实现与财政电子票据系统、医保电子票据服务平台对接。并为年底前全面铺开改革做好准备。
(三)各级医保部门确保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现有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的调整升级和接口开发,实现与财政部门、医疗单位的信息系统对接。并为年底前全面铺开改革做好准备。
六、有关要求
(一)通力合作,推进改革
各级财政、卫生健康、医保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通力合作,共同努力推进改革实施各项工作。
(二)主动参与,积极配合
医疗单位要充分理解改革的重大意义,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加大投入。加强与有关部门、系统开发单位的联系,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实让改革成果落地,让社会公众受益。
(三)做好宣传,提高认知
各级财政、卫生健康、医保部门要充分运用媒体、网络等宣传渠道,做好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的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认知度,切实提高医疗收费票据的流转运用效率和便捷度,实现便民利民的服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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