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扎实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日期: 2026-08-31 浏览量:0 来源:阜新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李玉龙 文字大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巩固拓展前期整治成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市财政局按照国家三部委和省财政厅统一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一、明确专项整治内容。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4〕27号),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整治的重点内容为:采购人倾斜照顾本地企业,指向特定供应商或特定产品,以供应商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经营年限、经营规模、财务指标等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代理机构违规收费、逾期退还保证金;供应商提供虚假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业绩、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材料谋取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异常一致,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投标文件、办理投标事宜等恶意串通行为。

二、划分专项整治工作时间轴。整个专项整治工作共分为公布名单、开展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延伸核查、处理处罚与考核认定、总结报告等七个阶段。前期,会同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2026年阜新市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向纳入检查范围的13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下发了《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依法送达《行政检查通知书》,明确政府采购项目检查资料。目前,正在对被抽查的项目资料进行书面检查。

三、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当前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工作正值攻坚期、政府采购日常监管投诉处理压力大,各项工作纷繁交织,牵扯精力较多。市财政局相关科室在统筹摆布好各项工作的基础上,明确人员责任分工,多措并举,严密组织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严格按照整治工作时间节点开展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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