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04-28 浏览量:315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财非发 [2018]93号
为进一步做好 2018年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政策透明度,依法依规组织征收非税收入,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18年全省性及省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的通知》(辽财预[2018]51 号)、省财政厅《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8〕4号)、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取消 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辽财税[2017]172号)、省财政厅、物价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辽财税[2017]184号)和《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清理规范省级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辽财税〔2017〕387号)等文件规定等文件规定,我们编制了《2018年阜新市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目录》中若有遗漏而没有列入的项目,由执收单位随时向同级财政部门反映或申报,以便按规定办理相关事宜。《目录》中涉及行政审批(含行政许可)事项的项目,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执行过程中若有项目增加、减少、调整及未列入的,以国家和省财政部门现行有效文件规定为准。
阜新市财政局
2018年3月22日
主办单位:阜新市财政局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51-2号 邮编:123000 Email:fxsczjbgs@126.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087号
辽ICP备2021000737 网站标识码:2109000041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 2825069 网站举报邮箱:fxsczj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