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3-05 浏览量:66 来源:阜新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李玉龙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持续加强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更新会计人员知识结构,提升会计人员专业业务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阜新市财政局全面启动2026年度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确保此项工作见实见效。
一、明确时间节点,保障学习时效。
2026年度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全年常态化开展,学习周期定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网络继续教育平台缴费截止时间同步设定为2026年12月20日,确保会计人员有充足时间完成学习任务。同时,明确继续教育可以补学,提醒广大会计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早开展学习,切实保障继续教育覆盖面和完成质量。
二、聚焦核心要求,规范学习管理。
一是明确参训对象,覆盖阜新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要求相关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二是严格学分管理,实行学分制管理模式,会计人员本年度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所学学分当年有效,不结转下一年度;三是规范学习流程,首次参训人员需先登录辽宁会计网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审核通过后再进入指定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确保信息准确、流程规范。
三、丰富学习形式,提升学习实效。
学员登录网络学习平台后,从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中任选一家选择学习年度、课程层级,进行报名、缴费、选课及学习。课程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结合自身工作岗位、会计职称等,选择相应层级的继续教育课程,也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学习需要,向上拓展学习其他层级的继续教育课程。网络教育学习结束后,学分自动传入全国平台。
四、强化服务保障,确保有序推进。
为切实做好继续教育各项保障工作,市财政局会计科进一步优化服务举措,明确专人负责政策咨询、流程指引和问题解答,及时回应会计人员在信息采集、平台登录、课程学习、学分查询等方面的疑问,同时,加强与网络学习平台的沟通,督促承办机构做好平台维护、课程更新和学分上传工作,确保平台稳定运行。
下一步,阜新市财政局将持续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全过程跟踪督导,定期梳理学习推进情况,及时排查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广大会计人员认真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着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恪守规范的专业化会计队伍,为全市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财会保障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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