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8-01 浏览量:0 来源:阜新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李玉龙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新市本级按照细化范围,讲求质量的原则有序完成2024年绩效自评工作。
一是评价前细化工作方案。下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级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阜财绩函〔2025〕37号),提前做好工作方案。细化填报范围,除年初随部门预算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还包括年中二次分配资金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明确填报流程,规范填报时间,从自评任务下达到最终审核结束,所有工作流程均落实在规定时间内。
二是评价中积极组织协调。组织协调局内相关科室和本级各部门梳理平台中自评任务,删除或合并重复任务,并在自评填报阶段积极解答局内相关业务科室和市直部门提出的问题,协调解决在一体化中填报发现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本级125个部门整体绩效自评任务和719个项目自评任务全部完成。
三是评价后开展自评情况抽审工作。在自评填报工作完成后,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抽审工作。对292个特定目标类绩效自评情况实施全部抽查,占总项目数40.6%,较上一年度提高了5个百分点。审核形成《2024年市本级项目绩效自评审核报告》。在抽审的292个项目中,年度绩效自评总平均得分79.95分,较上一年度提高11.27分,自评质量较上一年度有所提高。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推进绩效自评随部门决算在政府网站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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