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10-18 浏览量:172 来源:阜新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李玉龙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新市财政局根据“2024年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预留比例不低于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总额的10%”的要求,年初下发了《转发辽宁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4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组织各预算单位做好预留信息填报工作。
近期,市财政局梳理了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综合情况发现存在采购进度缓慢、对口支援力度不够等问题。鉴于上述情况,市财政局积极履行在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中的组织职责,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功能,通过电话提醒、微信督导等方式,要求相关预算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采购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增强执行政策的自觉性和紧迫性。对已完成采购但尚未付款的要及时支付款项;对尚未采购的要抓紧推进此项工作;对于对口支援比例不足的,要加强对口支援力度,从而确保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如期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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