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一轮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顺利完成

日期: 2024-07-09 浏览量:67 来源:阜新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李玉龙 文字大小:

按照省统一部署,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于6月共同组织了我市新一轮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按照以2021-2023三年绩效评价结果为基础,突出考核服务能力、合规经营能力、风险管控能力的原则,共遴选出10家保险机构,在我市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业务,本次遴选中选承保机构服务期限为:种植险从2024年6月至2028年12月;养殖险和林险从2024年7月至2028年12月。

中选的10家承保机构分别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市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新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新中心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新中心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市中心支公司、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阜新市中心支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新中心支公司、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阜新中心支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新中心支公司、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新中心支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工作,促进我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农民利益,遴选工作完成后,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阜新监管分局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工作的通知》(阜财债〔2024〕83号)文件,并召开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会议,各县区财政、农林、阜彰两县金融监管、市级相关保险机构的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市财政局对农业保险政策进行了解读,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强调了保险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要求开展承保理赔,做到精准投保、精准认定、精准赔付;要求各县区财政、农林、金融监管部门加大对承保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服务质量差、未按照保险条款理赔、引发大面积投诉上访造成负面影响严重的承保机构要严肃处理;同时,要求县、乡镇政府及市县财政、农林、金融监管部门要协助保险机构做好承保理赔宣传工作,引导农户树立正确保险观念。

下一步,市财政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业保险工作的指示要求,真正发挥好农业保险稳定器、助推器作用,服务农业生产,惠及广大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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