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4-26 浏览量:181 来源:阜新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李玉龙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充分发挥财政总会计职能,提升国家财政治理效能,规范各级政府财政总会计核算,财政部推出《财政总会计制度》,并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订后的新制度,夯实完善了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预算会计功能,建立健全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财务会计功能,从而更加全面、准确地反映了政府财政情况。
按照财政部统一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阜新市财政局开始正式实施《财政总会计制度》,按照新制度规定开展各项预算收支及财政运行的会计核算,并使用新核算模块及时、准确做好新年度相关会计报表编制及财政旬、月报的报送工作。
为确保总会计制度的顺利施行,市财政局积极谋划,多措并举,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增加总会计核算系统的财务会计核算功能,建立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两套科目“平行记账”核算体系,积极开展新制度下会计科目的辅助要素配置,规范凭证生成模板,平稳地实现了新旧制度的顺利过渡。
下一步,阜新市财政局将继续锚定目标,持续加力,高质高效做好财政总会计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同时加强对基层财政业务指导,保障全市总会计制度改革工作同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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