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4-06 浏览量:173 来源:阜新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李玉龙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加强我市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市财政局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农[2019]366号)、《关于印发2021—2023年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机[2021]146号)、《关于进一步优化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农机[2022]142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全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制定绩效管理方案。
该方案围绕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十四五”规划,以满足全市“三农”对机械化生产需要为目标,以稳定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能为主线,以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为着力点,突出实施重点,拓展补贴范围,提升服务能力,强化监督管理,持续提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精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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