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12-07 浏览量:328 来源:阜新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李玉龙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结合疫情防控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的通知》要求,阜新市财政局于2022年10月至11月间,开展了市要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并按照分级管理工作要求,督促指导各县区分别进行了监督评价工作。市本级及各县区共抽取代理机构15家,抽取比例超过35%。
经自查上报、书面审查和现场监督评价等各个阶段工作,通过几次补充、说明和修改,最终确定了各代理机构最终得分。认真总结监督评价工作情况,形成《阜新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报告》,报送省财政厅等各阶段工作,至此,监督评价工作全部结束。
通过对整个监督评价过程进行总结和梳理,我们发现我市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编制、保证金管理和档案管理等方面不够规范问题,进一步掌握了我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整体执业情况,对于代理机构加强学习,提升服务水平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对于我市下一步深化下集采购制度改革工作的重点和方向,提高我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水平,完善我市公开平等、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具有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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