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多措并举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日期: 2021-02-10 浏览量:244 来源:阜新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李玉龙 文字大小: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积极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环境,市财政局结合政府采购工作实际,以惠企、利企、便企为导向,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创新监管模式,优化监管效能,切实保障了各类市场主体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一)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提高政府采购活动便利化程度。一是由审批制向备案制转变。实现了“网上办”、“一次办”和“不见面”办理,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服务对象“零跑腿”;二是“互联网+政府采购”为抓手,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让企业办事更加便利;三是优化供应商入库程序。实行电子注册备案制,让更多的中小企业参与到政府采购活动中,激发市场活力。

(二)突出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效应,助力中小企业发展和脱贫攻坚。一是落实预留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策。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给予产品价格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二是开通电子保函业务,取消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占用压力。三是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平台“线上+线下”运行,为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融资服务,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在政府采购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四是确定并预留本部门各预算单位食堂采购农副产品一定份额定向采购832国家级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一是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对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的政府采购项目全部予以清理;二是明确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限制市场竞争;三是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和公开时间,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

  (四)坚持依法行政,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一是强化采购人管理,构建以采购需求为引领的制度,由采购人担负起“第一责任”,合理确定政府采购需求。二是推动采购人完善内控管理。建立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机制,细化采购流程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和执行标准,明确岗位权限和责任,逐步完善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三是促进采购人依法行使采购权利,严格履行采购义务,强化采购人契约精神,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防政府采购廉政风险和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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