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7-03 浏览量:658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市直各单位、各县区财政局:
现将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统一全国财政电子票据式样和财政机打票据式样的通知》(辽财综[2019]22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阜新市财政局
2019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转发财政部关于统一全国财政电子票据式样(辽财综[2019]22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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