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6-03-25 浏览量:366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中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 2016年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制定的非税收入优惠政策,规范征收行为,支持企业发展,促进依法行政,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16年全省性及省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的通知》(辽财非[2016]69 号)、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辽财非[2015]861 号)、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取消部分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辽财非[2015]982号)等、我们编制了《2016年阜新市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目录》中若有遗漏而没有列入的项目,由执收单位随时向同级财政部门反映或申报,以便按规定办理相关事宜。《目录》中涉及行政审批(含行政许可)事项的项目,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执行过程中若有项目增加、减少(含取消)调整及未列入的,以国家和省财政部门现行有效文件规定为准。
阜新市财政局
2016年 3 月 22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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