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12-06 浏览量:67 来源:阜新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李玉龙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域内金融机构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市财政局会同市发改委对我市域内部分经办银行机构的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经办银行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流程是否简化、渠道是否畅通,检查贷款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合规。并深入农村,通过走访贷款户,检查贷款的真实性,具体了解创业担保贷款的使用情况和发挥的作用。
在检查及走访过程中发现:一是部分银行只在贷款申请表中体现贷款利率,未在贷款合同中标明贷款利率,并由于采用统一的制式合同,未体现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二是贷款发放流程繁琐,从贷款户申请贷款到实际发放贷款时间较长。
截至第三季度末,我市当年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65亿元,均为涉农贷款,期限最长为三年,有效减轻了农民创业筹款的负担。农户利用贷款资金扩大种养殖规模,不仅增加了农户的个人收入,还带动了上下游产业的发展。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积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一是支持经办银行开发线上直连系统,简化放款流程、加快放款进度,逐步实现“只跑一次”或线上办理。二是规范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流程,要求银行在贷款合同中向贷款户明确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及贴息比例。三是引导各经办银行在对创业担保贷款进行投放的过程中,侧重向退伍转业军人、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倾斜。四是协调省农担公司、市融资担保公司与经办银行加强合作,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五是支持市融资担保公司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率,从而降低贷款户融资成本,从多个方面推动我市普惠金融发展。
主办单位:阜新市财政局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51-2号 邮编:123000 Email:fxsczjbgs@126.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087号
辽ICP备2021000737 网站标识码:2109000041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 2825069 网站举报邮箱:fxsczj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