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新市本级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日期: 2024-07-19 浏览量:1074 来源:阜新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李玉龙 文字大小:

阜新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阜新市本级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是落实“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监督指导下,全市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推进支出管理提质增效,强化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新增支出事项,兜牢基层“三保”底线,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财政运行良好,圆满地完成了财政各项工作目标。

一、市本级2023年决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 市本级(含高新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收入完成情况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含高新开发区)2023年收入预算为17.57亿元,实际完成15.17亿元,为预算的86.4%;同比减少1.55亿元,下降9.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11亿元,为预算的90.2%,比上年减少0.06亿元,下降1.2%;非税收入完成10.07亿元,为预算的84.5%,比上年减少1.49亿元,下降12.9%。

支出完成情况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含高新开发区)2023年支出预算为64.86亿元,执行中根据省各项补助等情况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支出预算为89.23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4.37亿元。其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收入增加29.2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少10.41亿元。

2023年市本级(含高新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7.42亿元,为调整后预算的64.4%,比上年增加5.12亿元,增长9.8%。

收支平衡情况:2023年市本级(含高新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1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8.0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7.40亿元,上年结转收入29.24亿元,调入资金0.10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76亿元,总收入118.73亿元;本年支出57.4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6.23亿元,调出资金2.47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2.81亿元,区域间转移性支出0.0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4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1.80亿元,总支出118.7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收支平衡。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收入完成情况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2023年收入预算为14.55亿元,实际完成11.76亿元,为预算的80.8%;比上年减少2.15亿元,下降15.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88亿元,为预算的67.8%,比上年减少0.66亿元,下降26.0%;非税收入完成9.88亿元,为预算的83.9%,比上年减少1.48亿元,下降13.1%。

支出完成情况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2023年支出预算为62.90亿元,执行中根据省各项补助等情况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支出预算为86.49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3.59亿元。其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收入增加27.90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少9.99亿元。

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5.14亿元,为调整后预算的63.8%,比上年增加5.29亿元,增长10.6%。

收支平衡情况: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6.5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6.06亿元,上年结转收入27.90亿元,调入资金0.10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74亿元,总收入111.07亿元;本年支出55.1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8.64亿元,调出资金1.7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1.47亿元,区域间转移性支出0.0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99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1.35亿元,总支出111.0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市本级(含高新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收入完成情况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含高新开发区)2023年收入预算为12.83亿元,实际完成1.48亿元,为预算的11.6%,比上年减少1.10亿元,下降42.6%。

支出完成情况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含高新开发区)2023年支出预算为13.07亿元,执行中根据省各项补助等情况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支出预算为46.38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3.31亿元。其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收入增加0.9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增加40.73亿元;收入比年初预算减少11.35亿元。

2023年市本级(含高新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实际完成45.4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0%,比上年增加39.63亿元,增长682.0%。

收支平衡情况:2023年市本级(含高新开发区)政府性基金收入1.4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0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9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41.73亿元,调入资金3.35亿元,总收入47.47亿元;本年支出45.44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99亿元,调出资金0.10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94亿元,总支出47.4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收支平衡。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收入完成情况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2023年收入预算为11.83亿元,实际完成1.77亿元,为预算的15.0%,比上年减少0.69亿元,下降28.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

支出完成情况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2023年支出预算为12.07亿元,执行中根据省各项补助等情况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支出预算为45.88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3.81亿元。其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收入增加0.90亿元;债务转贷收入增加40.73亿元;收入比年初预算减少10.06亿元。

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实际完成44.9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0%,比上年增加40.39亿元,增长887.7%。

收支平衡情况: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7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0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9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41.72亿元,调入资金2.60亿元,总收入46.97亿元;本年支出44.94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99 亿元,调出资金0.10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94亿元,总支出46.9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因高新开发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市本级(含高新开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同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完成情况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2023年收入预算为1.00亿元,实际完成0.50亿元,主要是企业利润收入未完成预算目标。

支出完成情况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2023年支出预算为1.19亿元,调整后支出预算为0.69亿元。2023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际支出0.50亿元,比上年减少0.35亿元下降41.2%。主要是执行中收回2022年度入股阜新银行注册资本金0.50亿元。

收支平衡情况2023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50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08亿元,上年结余0.04亿元,总收入0.6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50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12亿元,总支出0.6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市本级(含高新开发区)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收入完成情况: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含高新开发区2023年收入预算为35.13亿元,实际完成30.68亿元,为年初预算的87.3%,可比口径同比上年减少4.30亿元,下降12.3%。

支出完成情况: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含高新开发区2023年支出预算为34.40亿元,实际完成36.4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5.9%,可比口径同比上年增长5.83亿元,增长19.1%。

收支平衡情况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0.68亿元,支出36.43亿元,当年结余-5.75亿元累计结余20.44亿元。

2.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收入完成情况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2023年收入预算为35.11亿元,实际完成30.5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87.1%,可比口径同比上年减少4.18亿元,下降12.0%。

支出完成情况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2023年支出预算为34.30亿元,实际完成36.30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5.8%,可比口径同比上年增长5.81亿元,增长19.0%。

收支平衡情况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0.59亿元,支出36.30亿元,当年结余-5.71亿元累计结余20.28亿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1.全市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末阜新市法定债务限额253.57亿元,是在2022年末的法定债务限额193.67亿元基础上,省厅收回法定债务限额空间6.70亿元,2023年新增市人大批复的66.60亿元法定债务限额(新增法定债务限额66.70亿元,省厅调整收回法定债务限额0.10亿元)形成的。2023年末阜新市法定债务余额253.35亿元,是在2022年末的法定债务余额186.87亿元基础上,2023年新发行政府债券66.70亿元,省厅收回2018年度债券0.10亿元,化减存量法定债务0.12亿元形成的。法定债务余额未超限额。

2023阜新市偿还本息48.61亿元,其中:本金41.29亿元,利息7.32亿元。

2.市本级(含高新开发区)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末市本级(含高新开发区)法定债务限额176.69亿元,是在2022年末的法定债务限额125.56亿元基础上,2023年新增市人大批复的51.13亿元法定债务限额(新增法定债务限额51.46亿元,省厅收回法定债务限额0.33亿元)形成的。2023年末市本级(含高新开发区)法定债务余额176.58亿元,是在2022年末的法定债务余额125.45亿元基础上,2023年新发行政府债券51.46亿元,省厅收回2018年度债券0.33亿元形成的。法定债务余额未超限额。

2023年市本级(含高新开发区)偿还本息28.77亿元,其中:本金23.80亿元,利息4.97亿元。

3.市本级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末市本级法定债务限额166.76亿元,是在2022年末的法定债务限额115.63亿元基础上,新增市人大批复的51.13亿元法定债务限额(新增法定债务限额51.46亿元,省厅收回法定债务限额0.33亿元)形成的。2023年末市本级法定债务余额166.64亿元,是在2022年末的法定债务余额115.51亿元基础上,2023年新发行政府债券51.46亿元,省厅收回2018年度债券0.33亿元形成的。法定债务余额未超限额。

2023年市本级偿还本息27.11亿元,其中:本金22.46亿元,利息4.65亿元。

二、2023年财政主要工作及取得成效

(一)锚定振兴新征程,保障能力再升级

1.合规增收强化财政基础。全市各级财税部门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精准分析宏观政策和经济形势,敏锐研判收入趋势,深挖税源费基,对重点税源企业、重大项目税收加强税源监控,防范税源流失,加大收入征管力度。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做到依法依规堵漏增收,挖潜增收,应收尽收。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顺利实现了“首月、首季开门红”及“半年双过半”的节点目标。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7.42亿元,同比增长5.8%,增幅同比提高3.7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占比60.2%,超过往年水平,收入质量逐步改善,收入结构更加优化,更为有效地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经济的稳定增长。

2.抢抓机遇争取上级支持。紧紧抓住创建“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示范市、全国能源综合创新示范市”有力机遇,梳理、研究向上争取政策资金点,市政府多次前往国家部委、省对口部门争取政策、资金和项目。同时,制定争取资金考核方案,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争取资金工作积极性。2023年全市共争取资金144.78亿元,同比增加13.63亿元,增长10.4%。

3.精准发力加强债券争取。抓住国家安排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80万亿元的契机,努力加大项目储备,围绕国家重点支持的11大领域,提高项目申报质量,争取专项债券额度。全市共争取发行债券项目13个,到位债券资金44.01亿元。为我市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升等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提供有力资金保障,有效缓解地方财政压力。

4.主动作为盘活闲置资产。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有效盘活行政事业性闲置资产。全年全市共出租闲置房屋50026.33平方米,年出租收益0.06亿元。按照国家政策支持方向,对闲置资产逐一进行分析研判,针对我市闲置资产盘活利用中存在的难点和堵点问题,持续调研谋划闲置资产盘活利用方案,统筹推进闲置资产盘活利用工作。2023年结合省化债任务要求,对棚改及回迁楼剩余房源及时进行资产登记和资产评估,并整理出办理房照程序指引,共计完成以物抵债3亿元以上,实现了资产盘活利用。

(二)完善举措稳经济,促进增长行稳远

1.全面落实税费政策。在官方网站及时对外公布减税降费政策最新动态,持续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筹措并及时下达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有关资金,扎实推进留抵退税政策落实,释放退税政策红利。全市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8.94亿元,惠及7.36万户次,助力企业发展。

2.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投入0.29亿元,支持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双一流”建设,依托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在科技、人才等方面的综合优势,提升阜新产业转型升级与科技创新能力,实现双向赋能,共同发展。转化科技成果50项,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11%。投入0.11亿元,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及省级创新平台进行奖励性后补助。有效激发企业攻关核心技术,推动科技企业量质提升。

3.促进消费提质扩容。积极筹措资金,激活文旅市场,促进旅游业恢复发展。筹措0.12亿元适时发放各类消费券,提振汽车、家电、餐饮等重点消费,有效推动消费重点行业培育和复苏。投入0.01亿元,激发旅游消费意愿,扩大旅游内需。投入0.02亿元,打造我市旅游品牌,培养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支持乡村旅游重点村发展,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办好玛瑙文化旅游节系列活动,牵动节庆主题消费,提升传统消费。

4.政策助力产业振兴。贯彻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关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工作部署,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发挥政策合力,精准施策支持培育优质中小企业。投入0.15亿元用于“免申即享”类政策奖励资金支出,惠及171户中小企业。投入“数字辽宁智造强省”资金0.24亿元,重点支持我市17户中小企业在传统产业升级与新兴产业发展、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等方向的项目建设,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新兴产业稳定增长。

5.深化对外开放水平。贯彻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关于“综合施策扩大进出口”“提升开放合作水平”工作部署,统筹安排资金0.06亿元,引导企业多元化开拓国际市场,鼓励发展跨境电商、海外仓等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外经贸提质增效,提高我市招商引资水平和质量。

6.成功申报普惠金融项目。紧密关注省财政厅资金分配,深入研究普惠金融示范区申报政策,积极行动,精准把握,部门间高效协作,成功以市级主体申报2023年辽宁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项目,荣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0.25亿元,位列全省之首。资金专项用于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涉农业务,助力风险补偿和资本金补充,将有力地支持我市普惠金融发展。

(三)主动作为防风险,夯实财政安全堤

1.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按照“县级为主、市级帮扶、省级兜底、中央激励”的原则,修改完善《阜新市兜牢“三保”底线工作方案》和《阜新市“三保”应急处置预案》,完善“三保”清单,建立健全制度保障、财力下沉、动态监控、资金调度等机制,密切关注困难县区,发挥“专人包保”调度作用,确保基层“三保”不出问题。执行中保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2023年全市“三保”支出72.60亿元,“三保”足额保障到位。按“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要求,全市压减一般性支出0.15亿元,统筹用于“三保”支出。全年未出现拖欠工资情况,全年未出现“三保”舆情。

2.严控政府债务风险。坚持化存量、遏增量,通过制定一揽子化债方案,扎实推进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2023年全市按时足额偿还政府债务本息35.60亿元,维护政府信誉。多渠道筹集资金,通过盘活政府闲置资产、资源,争取再融资债券等手段,加大政府债务化解力度,超额完成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年任务目标。加强银证企对接,采取市场化方式,利用多元化金融工具,拉长还款期限,降低利率,降低政府融资成本,缓释债务本息偿付风险。加强新增债券“全链条管理”,定期督导、预警,推动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形成实物工作量。全力配合做好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3.防范财政支付风险。按照“规范一批、完善一批、调账一批、预算安排一批、收回一批、惩处一批”“六个一批”的工作思路,分类施策、多措并举,全年累计消化暂付款超过16.00亿元。进一步增强基层库款统筹能力,用好“三保”库款保障户,确保优先足额保障“三保”支出,有效防范化解财政支付风险。

4.推进金融改革化险。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优化地方金融机构资本结构,提高资金流动性,增强抵御风险能力,防止形成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筹集1.00亿元支持设立市级SPV公司,支持阜新银行剥离不良资产,改善各项经营指标,达到好银行标准,完成改革化险任务

5.深化保险制度改革。筹集6.02亿元,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上缴省2.88亿元,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省统筹制度。筹集0.86亿元,助力我市事转企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解决我市5662名职工养老金发放问题。筹措0.07亿元,实现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全覆盖。

(四)深耕民生福祉田,厚植群众幸福根

1.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筹措1.30亿元,用于保障公益岗补贴、就业创业补贴等各类稳岗就业支出。持续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群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力度。积极出台促进性就业补贴政策,进一步加大促进性就业支出占比。筹措0.09亿元,落实“4959”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农村临时性公益岗等减轻群众经济负担,促进群众增收。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费惠企减负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规定,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底,我市企业工伤保险费缴费比例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0%,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增强企业活力,稳定就业大局。

2.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筹集3.25亿元,用于全市城乡低保、特困、孤儿及流浪乞讨救助支出。拨付0.10亿元,用于高校毕业生技能转换培训、稳岗扩岗以工代训等项目补贴。筹集0.11亿元,用于完成78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改造任务。筹措0.21亿元,支持残疾人辅具适配、残疾儿童康复、残疾人就业综合服务岗社保补贴等。

3.加大医疗卫生体系投入。拨付基本公共卫生资金1.31亿元和计划生育奖特扶资金1.49亿元,用于扶助我市计划生育扶助家庭。筹集拨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5.05亿元,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标准,财政补助标准达到640元/人,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水平。筹集2.77亿元,强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惠及全市164万人口。

4.全力保障群众住有所居。筹措0.11亿元,支持我市农村危房改造。落实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政策,全年发放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0.07亿元,惠及贫困家庭2710户,超过省保障任务100余户,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在省财政厅开展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实施项目绩效考评中,我市全省排名第二。

5.支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筹措1.08亿元,支持义务教育发展,落实“双减”政策、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筹措1.83亿元,支持我市2023年教育领域民生实事“维修城乡校舍10万平方米”和“改造学校操场6万平方米”项目顺利开展,惠及全市38所学校,切实提高师生学习生活环境。筹措0.39亿元,支持阜新县和彰武县做好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提高学生营养水平和身体素质。下达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0.2亿元,惠及阜新县、彰武县教师5770人。下达农村非公办教师养老补助0.09亿元,惠及八个县区5587名教师,改善非公办退休教师生活质量。筹措0.42亿元,资助学生4.4万人次,确保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业压力。筹集0.18亿元,新建幼儿园2所、改扩建幼儿园1所,维修幼儿园19所,扩大学前教育普惠资源建设。筹措资金0.09亿元,推进职业教育发展。

6.全面促进乡村振兴发展。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投入4.34亿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扛稳粮食安全重任。筹集2.47亿元,大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支持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设,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着力推动均衡发展。筹措0.14亿元,支持我市“五好两宜”和美乡村建设。投入0.32亿元,用于村级组织运转、农村公共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奖补,壮大村集体经济。筹集1.22亿元,支持“一事一议”村内道路项目建设。共修建道路405.664公里,涉及63个乡镇,795个项目,直接受益村237个。投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粮食生产者补贴10.36亿元,有效促进农民种粮积极性。投入产粮大县奖励资金2.16亿元,用于支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进一步提升粮食主产区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五)城市面貌大提升,增强群众幸福感

1.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延伸深度、拓展广度,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筹集3.11亿元,用于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及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筹集1.81亿元,用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及治理、绿色矿山发展、阜新百里矿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废弃矿山治理2.9万亩、营造林19.5万亩。筹集0.61亿元,重点支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以及科尔沁沙地南端防风固沙综合治理,治理沙化林草地23.6万亩、沙化耕地34.3万亩,小流域综合治理6.9万亩。

2.提升文化服务水平。筹措0.20亿元,保障我市各级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免费开放,为市民提供参观展览、艺术辅导、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筹措0.14亿元,保障广播电视全年安全优质播出,支持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多样化。筹集0.14亿元,支持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筹集0.10亿元,推动群众体育、竞技体育的协调发展。筹集0.09亿元,支持我市思想文化发展,繁荣宣传文化事业。

3.保障交通行业发展。安排2.26亿元,切实保障阜彰两县、清河门区及市交通中心按时完成农村公路建设改造200公里的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任务目标。安排0.72亿元,用于我市公交购车补贴、乘车补贴、农村客运、出租车行业各项补贴,保障交通运输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4.支持重大工程实施。筹措8.30亿元保障我市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大力支持推进实施项目33个,加快推动实施“十四五”规划的交通、水利、城市更新、公共服务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项目建设。

(六)深化改革谋新篇,提质增效促发展

1.完善预算管理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印发《阜新市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精准查找我市预算管理的短板和弱项,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落实措施和工作要求,有效提升财政管理现代化水平。

2.深化财政事权改革。为进一步理顺市与县(区)政府间财政关系,印发《阜新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等8个方案的通知》,完成了省重点工作要求的医疗卫生、教育、交通运输、公共文化和生态环境等五个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提前完成了基本公共服务、自然资源、科技、应急救援等四个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促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责任更加匹配。

3.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深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开展绩效目标审核,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全覆盖,2023年审核绩效目标超1000个。建立健全绩效结果应用机制,制定《阜新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暂行办法》,确保预算绩效结果应用有章可循,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4.推进数字财政建设。积极开展以预算管理一体化为核心的数字财政建设,开展财政大数据应用,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上报2023年政府预算和2022年决算,实现“三保”和转移支付资金动态监控,充分发挥信息化对财政管理改革的引领和支撑作用。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与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接,基本实现政府采购业务全流程电子化,提高工作效率。

5.创新政府购买服务。引进第三方评审机构对服务类项目实施方案标准和预结算进行评审,建立服务类项目评审工作机制。预算评审作为采购最高限额,结算审核作为资金支付重要依据,逐步建立服务类项目质量标准和价格标准体系。严格政府购买服务立项审核,未经财政部门审核的项目严禁直接向市场购买。2023年共审核政府购买服务项目29个,报审金额0.36亿元,审减率18.0%。

6.加强财会监督力度。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精神,聚焦财政、财务、会计领域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积极开展阜新市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地方预决算公开检查、预算执行监督等专项行动,发现问题及时督查整改,有力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护航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总体来看,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呈现出稳健态势,但我们仍需清醒地认识到,在财政运行与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财力基础相对薄弱,财政收支矛盾依旧尖锐;“三保”、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所面临的压力持续加剧;财政暂付款项消化进度较慢,国库资金保障能力受到削弱,国库支付体系的风险防范任务艰巨;同时,财政管理的效能和预算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仍需加强。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以更高的站位、更深的思考,在未来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逐一加以解决,以确保财政工作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按照本次常委会的要求,市审计局将做《关于阜新市本级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局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们将一并认真整改落实。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总体工作部署要求,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围绕市委“双示范市”创建、实现“双千双百”目标,实施“两市四区”专项行动计划,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锚定新时代财政事业发展方向,埋头苦干、攻坚克难,笃行不怠,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三保”支出,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党政机关高质量过紧日子。推进财政保障迈上新台阶,财税改革取得新进展,财政管理实现新飞跃,在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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