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11-09 浏览量:175 来源:阜新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李玉龙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市财政局局长丛长山带队赴基层单位针对政府购买服务进行调研,发现我市存在购买服务内容泛化、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把握不清、项目预算价格偏离市场公允价值等问题。在省财政厅对口处室的指导下,我局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全省首创精细化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制度,在政府购买服务领域走在了全国前列。
制度包含4个创新方面:
一是项目预结算评审价格机制。有效解决服务类项目预算无法客观反映市场公允价值,促进购买服务“买的值”。细化评审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开创我省首例。
二是实施方案评审质量机制。服务类项目采取“先评后审”的方式进行,对申报项目的质量标准、资质要求、绩效目标和考核指标等项目匹配性评估,避免“大马拉小车”的项目出现。细化评审环节,逐步建立服务类项目质量标准体系,开创我省首例。
三是政府职能部门联动机制。购买主体申报项目时需附相关单位反馈意见,财政部门严格项目合法合规性审核,职能单位履职完成的禁止项目流向市场,解决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把握不清问题,促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避免政府“一边花钱买事一边养人闲置”,开创我省首例。
四是建立阜新市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化管理制度。搭建阜新市政府购买服务电子管理平台,涵盖项目库建设、项目申报、预算评审、项目审核、资金支付等模块,以信息化大数据促进政府购买服务职能转换和效率提升,预计明年5年底前完成,开创全国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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