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财政局(本级) 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3-09-20 浏览量:739 来源:阜新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李玉龙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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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财税方针政策,拟定市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市直与县区及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承担省和市相关区域性发展战略相关财政工作。

  2、研究阜新市经济社会中的财税重大问题,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3、统筹管理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负责编制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4、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和全市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县(区)、乡(镇)财政管理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市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拟订全市彩票监督管理政策、办法,并按规定监督管理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

  6、组织制定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财政国库业务,按规定管理国库现金。

  7、负责制定市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组织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监督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活动。

  8、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参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及国有企业改革等相关工作,管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专项资金,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财政工作,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承担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经济发展支出、省和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审查财政性投资工程预(结)算、财务决算,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10、负责拟订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全市及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与健康等支出。

  11、贯彻执行国家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政策、制度,拟订全市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市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参与涉外债务谈判。

  12、代市政府履行实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市属国有金融企业相关管理工作,组织落实财政金融相关政策等。负责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相关工作。

  13、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会计管理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4、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财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加强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承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5、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政府收支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有关职责分工。

  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的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与省财政厅沟通协调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物有所值评价、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政府采购监管等工作,落实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有关奖补政策,对PPP项目涉及的财政补贴实行预算管理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PPP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体制机制,强化PPP项目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规划、审核、储备等工作,并适时发布和组织推介,对市本级、各县(区)政府PPP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财政局(本级)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阜新市财政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811.6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801.6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9.4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01.1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1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55%。主要是绩效评价服务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2.02万元,增长0.11%,主要原因:一是有新录入人员;二是社保和公积金基数调整;三是基础性绩效纳入工资。

  (二)支出总计1811.6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608.9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8.81%。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49.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7.79万元,资本性支出1万元。

  2.项目支出202.7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1.19%。主要包括维修费与机关日常运行经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02万元,增长0.11%,主要原因:一是有新录入人员;二是社保和公积金基数调整;三是基础性绩效纳入工资。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年末结转结余减少1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年末无财政拨款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11.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8.92万元,项目支出202.7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2万元,增长0.11%,主要原因:一是有新录入人员;二是社保和公积金基数调整;三是基础性绩效纳入工资。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86%,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5%,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1.1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92.22万元,占82.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28万元,占11.39%;城乡社区支出5.71万元,占0.31%;农林水支出10.00万元,占0.55%;住房保障支出96.94万元,占5.35%。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92.22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299.99万元,主要是工资与福利支出以及商品与服务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机关有新招录公务员。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92.23万元,主要是商品与服务支出等支出,无年初预算数,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无此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28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6.35万元,主要是行政离退休人员取暖费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离休人员新增发放基础性绩效。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2.47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有人员新增。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1.83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支出,无年初预算数,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无此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5.48万元,主要是遗属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5.23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死亡抚恤支出,无年初预算数,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无此预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4.92万元,主要是伤残人员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补助标准调增。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5.71万元,主要是主要是商品与服务支出等支出,无年初预算数,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无此预算。

  4.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项)10万元,主要是主要是商品与服务支出等支出,无年初预算数,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无此预算。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96.94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基数调整,将绩效及车补纳入公积金基数。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城乡社区支出0.5万元,占100%。

  1.城乡社区支出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0.5万元,主要是咨询费等支出,无年初预算数,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无此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1.22%,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日常节约,减少公车出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 0%。完成全年预算的 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等。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0万元。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等。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全年预算的61.22%,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日常节约,减少公车出行。比上年减少2.52万元,下降45.65%,主要是日常节约,减少公车出行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机油及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08.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20.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88.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8.7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减少248.9万元,降低56.8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973.91万元,自评平均分96.28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预算执行数据包括阜新市财政局本级及阜新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

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项):反映各级财政部门用于除上述方式以外的其他惠普金融发展的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辽宁省阜新市财政局(本级)2022年决算公开表.xlsx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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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本级005.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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