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3-30 浏览量:788 来源:阜新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李玉龙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近日,市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关于印发辽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18〕716号)等相关规定,联合东北财经大学开展了2023年度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网络教育平台开放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培训工作的开展,旨在加强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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