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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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0
市直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121号)精神,促进我市政府采购管理、操作的精细化、规范化,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经研究决定,对市本级的政府采购项目启用电子开评标流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从2019年8月1日起全部实施电子化开评标流程。
二、市直各单位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系统中自行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并做好采购文件确认、评审专家抽取、中标(成交)结果确认、履约验收报告单确认、资金支付申请发起和审核等工作。
三、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接受委托后,负责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组建专家组、组织和协助专家评审、发布中标或成交公告、发送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组织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组织合同履约验收等工作。
四、评审专家负责项目评审,提交评审结果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五、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加强学习,尽快熟悉电子开评标相关操作流程,提高政府采购项目开评标的精确程度和工作效率。
六、如电子开评标系统出现网络故障、数据库瘫痪、安全漏洞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无法保证政府采购评审过程公平、公正的情形,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向市财政局报告,经市财政局同意后采用其他方式进行项目评审。
关于电子开评标具体操作步骤,请参见《辽宁政府采购招投标操作指南》(阜新政府采购网使用帮助中下载)。各预算单位、代理机构在实施电子开评标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向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反映,涉及技术问题,向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咨询。
联系人:梁博
联系电话:0418-2823638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咨询电话:400-100-9691
阜新市财政局
2019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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