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10-18 浏览量:431 来源:阜新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李玉龙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马玉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医疗保险费用列入工资扣除项,保障职工权益的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省审计厅整改要求,市财政局于2017年底已取消财政统发工资过渡户,从2018年1月1日起市财政局不再负责办理机关事业单位财政统发工资中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业务,所以,提案中所说的有关医保缴费影响到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准确情况,是属于各机关事业单位的职责范围,不属于市财政局的职能管理范围。
阜新市财政局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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