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10-27 浏览量:174 来源:阜新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李玉龙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要求,市财政局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9月底出台了《阜新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等8个方案》等(以下简称《改革方案》)。
《改革方案》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中央和省改革的统一部署和顶层设计,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科学合理划分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确定基本公共服务、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共同财政事权范围,在落实国家、省基础标准基础上,制定我市保障标准,规范市与县(区)支出责任分担方式。《改革方案》明确共同事权,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体现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强化市级事权,保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与当地居民密切相关地方事务,更好地满足地方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通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进一步理顺了市与县(区)政府间财政关系,推动建立权责配置合理,财力分布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财政体制,更好的发挥出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支柱作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高质量发展,为实现阜新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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