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4-14 浏览量:854 来源:阜新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李玉龙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财采发[2022]6号
各县、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营造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阜新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现予印发,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新的规定,负面清单从其规定。
附件: 阜新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xlsx
阜新市财政局
2022年1月29日
主办单位:阜新市财政局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51-2号 邮编:123000 Email:fxsczjbgs@126.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087号
辽ICP备2021000737 网站标识码:2109000041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 2825069 网站举报邮箱:fxsczj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