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树峰在全市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08-6-17 11:12:00 浏览:

 

近年来,全市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总体形势是好的,成效也比较明显:一是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有力。各级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抓、主动抓,抓的很紧、很严。二是反腐倡廉措施比较得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初步确立。特别是在完善理财机制、推进依法理财、狠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重点环节上,迈出了较大的步伐。另外,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公道正派,让既干事又干净的同志得到重用,对广大财政干部是一个良好的导向。三是职能部门的作用得到了较好发挥。纪检监察机构以及所有从事反腐倡廉工作的同志,包括兼职的基层负责同志,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工作,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出了重要贡献。可以说,在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支持下,全市财政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加强,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明显增强,财政部门的整体形象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认同。近年来,在市、县组织开展的各种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中,市局和绝大部分县、区财政局优秀率都名列前茅,去年市和几个县区财政局在所在县区的政风行风评比中被评为优秀单位。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全市财政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仍存在一些问题,有的问题还比较严重,为政不廉,吃、拿、卡、要、报现象还存在,政风行风建设还有一些不尽人意之处,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和组织工作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切切不可掉以轻心。

一、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我国现阶段的腐败现象,是在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的条件下产生的,制度不健全、机制不完善是滋生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要始终强调靠机制管人、管事,有了好的机制,坏人会受到制约,没有好的机制,好人也可能变坏。在当前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财政干部如同“坐在火山口上工作”,时时受到各种诱惑和考验。所以,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在建立健全机制上下功夫。

一是要健全思想教育机制。教育虽然不是万能的,但放松教育却是万万不能的。行之有效的教育和引导,能够使人从善如流,见贤思齐,提高思想道德水准,因而是一项拒腐防变的治本性措施。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大力加强理想信念、人生价值、人格尊严、权力属性、党风党纪等方面的教育,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教育要管用,要增强针对性,不能总是夸夸其谈,只讲大道理。要紧密结合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把大道理与小道理结合起来,把正面典型教育与反面警示教育结合起来,进而把组织教育与自我教育结合起来,增强教育的说服力、感染力和实效性。

二是要健全财权制衡机制。为什么权力部门容易产生腐败,就是因为有些权力未受到制衡,使之失去约束,造成自我裁量权过大。财政部门的反腐倡廉建设,一定要抓住财权制衡这个要害环节。要随着财政改革的深化,逐步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既保证权力高效运行,又保证权力正确行使。财权制衡的重点是专项资金管理,要在近年来已取得的成果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当前要加快建立健全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将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落实到各部门,财政预算管理和监督机构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对预算执行的监管上,发现问题及时制定办法加以完善。

三是要健全“阳光理财”机制。财政政策、制度、工作程序、工作环节等都能公开透明,在阳光下操作,就会杜绝很多不该发生的问题。近年来,通过部门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收支两条线改革,有了良好的开端,但这项工作的全面启动还刚刚开始,任务还很艰巨。今后一个时期,要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使预算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公开、透明;要通过公示、听证、专家咨询、决策评估等有效方式,不断完善财政民主决策机制,提高财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推进财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要积极推进财政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明确界定可公开内容的范围和标准,使财政权力的运行始终处于公开、透明的良性循环中。

四是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受监督的权力常常导致权力的滥用,而权力的滥用很容易产生腐败,为此,我们一定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监督包括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财政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外部监督,包括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以及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有利于这些外部监督的方式、渠道和平台,积极主动地接受监督。内部监督主要包括上下级财政部门之间、领导与被领导之间的互相监督、财政监督部门的业务工作监督、机关党组织和人事部门的监督等。市局和各县区局的纪检组、监察室要协助领导班子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党纪政纪。今年,要大力整合监督力量,在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的同时,加大内部监督力度,使其在预防和查处问题、堵塞漏洞、强化管理等方面,发挥更有效的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带动反腐倡廉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

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极为重要的一条,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既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环节,又是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我们常说自律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而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则是关键的关键,关系到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水平。教育引导、制度约束、机制管理等,都是外部的作用,要想不出问题关键还是靠自己,靠本人的觉悟和把握。古人讲“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好自为之”,就是这个道理。

一是要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这里最重要的是自重和自警。自重就是要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做事,一身正气,人格至上。只有自重,才能赢得群众的尊重。希望全市财政的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讲党性、重品行,树立人格的魅力。要摆正自己的位置,知道人家恭维你、奉迎你、维护你,是冲着你财政的位置和手中的权力,千万不要忘乎所以。要谦虚谨慎,严以律己,切实做到慎权、慎独、慎友、慎言。不但要使自己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还要教育好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别有用心的人从他们身上打开缺口。自警就是要经常反思和解剖自己,特别是经常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防微杜渐,防患未然。在出现问题的一些领导干部好像不知道什么是害怕,毫无顾忌,放纵自己,有的贪污受贿,有的借婚丧嫁娶事宜敛财,有的参与公款高消费娱乐活动,有的打麻将赌博,严重败坏了领导干部的形象。我们常常讲要珍惜我们的工作、珍惜我们的家庭、珍惜我们的岗位,可有的人总是怀有从众心理、侥幸心理,最终铸成大错,自我毁灭,悔之晚矣。所以,要教育我们的干部,切实吸取这样的沉痛教训。 

二是要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既是党的组织原则和领导方法,也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有效措施。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的领导班子,一定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领导班子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凡属财政政策、预算决算、干部任用、重大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都要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堵塞产生问题、导致腐败的漏洞。特别是各级“一把手”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不要搞“个人说了算”。

三是要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对中央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财政部门一定要坚决执行、严格落实,决不能我行我素,置若罔闻。要以去年中央制定的关于严格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规定和市委最近提出的“八条禁令”为总要求,切实解决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突出问题,按照中纪委的要求,财政干部要做到:第一,决不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借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敛财,绝不收受任何形式的贿赂;第二,带头管好配偶、子女、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为本人、配偶、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第三,决不违反住房政策,多占住房,以房谋私;第四,决不违反规定配备和乘坐超标准小汽车或以借为名占用单位和他人汽车;第五,带头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到基层坚持轻车简从;第六,绝不插手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从中牟利。

三、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树立财政部门的良好形象

家有家风,政有政风。好的政风既是推进工作完成的重要动力,也是抵御消极腐败、保持清正廉洁的内在要求,是一个部门、一个系统整体形象的直接体现。近年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反腐倡廉建设的大格局下,积极主动地抓好政风行风建设,成效是明显的,社会的认可度明显好于过去。但是,对财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形势决不能盲目乐观,尽管我们多年被评为政风行风先进单位,但在一些单位、一些同志身上,不良风气仍然存在,有的同志存在“财老大”思想,喜欢“说上句”、摆架子;有的同志服务态度简单生硬;个别人吃、拿、卡、要、报,不给好处不办事;还有的到基层和管户喝大酒、打麻将,形象不佳。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无论是从做好财政工作的角度,还是从关心关爱干部的角度,都要求我们一定要大力抓好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改善财政部门的整体形象。当前,要突出抓好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要牢固树立理财为民的思想,切实做好民生财政的各项工作。政风行风建设的核心是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财政部门,就是要把维护群众利益、保证民生支出作为理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教育广大财政干部始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利益,多行雪中送炭之举,少作锦上添花之秀,切实关注和增加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优先保障民生,保证“三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节能减排、文化、扶贫开发等重点支出需要,特别是要千方百计帮助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促进“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目标的实现,让做大财政蛋糕的成果惠及全市人民。要特别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任何一件事情,都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积极予以关注和解决,决不能因为财政部门的失职、失误,损害了群众利益,影响了社会稳定的大局。这是财政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的首要任务。

二是要增强责任心,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理财工作质量。随着财政改革的深入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推进,迫切要求我们大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全市财政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对党和人民事业的责任心,以认认真真做事、扎扎实实工作的态度,全面加强财政工作的精细化管理。要教育和要求广大财政干部,工作要严谨细致,管理要具体到位,坚决克服似是而非、笼而统之、粗枝大叶、粗糙马虎的现象;工作要抓落实,反对抓而不紧、落而不实,抓而不紧等于没抓,落而不实等于没落;要努力做到令行禁止、雷厉风行,部署了的工作就要有督促检查,一抓到底,重要环节领导干部要身先士卒,靠前指挥。总之,要通过精细化的管理,把全市的财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是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保持财政干部应有的本色。越是管钱的部门,越应该勤俭节约,这才是好的政风行风。但是目前我市财政系统还存在“灯下黑”的问题,大手大脚、铺张浪费。全市广大财政干部要牢记“两个务必”,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追求高雅的精神境界和生活情趣,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奢侈腐朽;要严格控制财政部门内部的各项支出,特别是车辆支出、会议支出、出国支出、办公设备支出等,反对大手大脚、铺张浪费;要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规定,不要讲排场、求阔气,形成良好的风气。

四、加强软环境建设,为“突破阜新”提供保证

潘市长要求,每名国家工作人员都要强化“权力在我手中,责任在我心中”意识,提高工作效能,提高为项目服务、为企业服务、为基层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2008年财政工作软环境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服务企业单位为中心,以服务项目为重点,以提高工作效能为主线,以让企业和单位满意为标准,切实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创新招法,处理好全局利益与部门利益、文件规定与实际需要、严格管理与优质服务的关系,努力构建“成本最低、服务最佳”的发展软环境。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局要把软环境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保证“突破阜新”目标实现的重要工作抓实抓好,要坚决防止和杜绝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和“滥作为”行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软环境建设工作机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好各自职能作用。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渠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宣传软环境建设中的创新服务招法和先进典型,曝光反面案例。要通过广泛宣传,形成全系统关心软环境,市局各科室、单位自觉建设软环境,人人都为“突破阜新”贡献力量的良好氛围。

二是要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服务态度和工作效率是软环境建设的最直观的表现,是民意测评的一个重要依据。各级财政部门和广大财政干部,要切实摒弃“财老大”思想,以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为重点,老老实实当好公仆,努力建设服务型的财政部门。首先要从转变服务态度做起,坚持面向基层、面向预算单位,热情主动地搞好服务,该买单的要“主动买单”,不该买的要讲明情况,求得理解,对外来办事人员要文明礼貌,做到问一声好、让一个座、倒一杯水,走的时候要送出办公室;要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积极高效地开展工作,不能推诿扯皮、拖拖拉拉,更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力“吃、拿、卡、要”,对该办的事久拖不办,同时要简化办事程序,加快工作节奏,对特殊事情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不能贻误工作。

三是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市局绩效考核办公室,对各县区局、各科室、单位开展软环境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定期进行通报。并将服务企业、服务项目等软环境建设情况,纳入民主评议行风的考核内容,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之一。

五、进一步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的组织领导,确保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反腐倡廉重在建设,贵在落实;建设重在领导,落实贵在责任。全市财政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定要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从维护党的形象、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政治高度,从关心爱护干部、促进财政工作的现实要求出发,进一步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的组织领导,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把全市财政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推向一个新阶段。

一是要强化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坚持“两手抓”不放松。反腐倡廉建设直接影响财政中心工作的全局性大事,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全市财政系统的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按照“两手抓”的要求,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首先,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的制度。各级“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在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中,态度必须坚决,要求必须严格,措施必须有力,工作必须扎实,特别是要教育管理好班子成员和下一级主要领导干部;同时,要坚持靠前指挥,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次,其他班子成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部门和分管工作中的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在履行领导职责时,既要抓好业务,又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不能一手硬、一手软。再次,机关内设科、股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一职双责”。科、股负责同志位居工作一线,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情况了解最及时、掌握最清楚,在抓好自身廉政建设的同时,一定要把反腐倡廉作为经常性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贯通,抓好落实,不能有任何马虎。为了严格落实责任制,全市各级财政部门都要认真执行关于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对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不仅要查处违纪干部,还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二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的作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要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尽职尽责,勤奋工作,刚正不阿,敢于碰硬,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各级党组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做好反腐倡廉工作,还要为他们的工作创造有利的条件,要关心爱护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关注他们的成长和进步。

三是要坚持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由于财政工作的特点,上下级联系比较紧密,互动作用也比较明显,在反腐倡廉建设上要协调一致,上下联动。凡是市局抓的,各县区局也要抓,凡是各县区局抓的,市局要支持。同时,要通过工作部署、制度规范、检查考核、总结先进、通报问题等形式,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网络,形成互相协调的工作合力,推动全市财政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今天会上与各县、区局签定了责任状,希望各县区认真加以落实。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艰巨而光荣。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中纪委、省、市纪委全会和财政厅会议要求,坚定信心,共同努力,把握重点,克服困难,扎扎实实推进全市财政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为开创财政工作的新局面,促进“突破阜新”战略实施,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作风和纪律保障。

 

二ОО八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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